关于委托地方工程咨询协会协助发行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的通知
导读:
关于委托地方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协助发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确定2012年4月14日、15日两天进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并且仍以2008年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依据2008年版考试大纲编写的2008年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如今已使用4年,工程咨询业所处的经济、社会、法制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形势要求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具备与时俱进的知识能力。因此,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调整充实了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编写委员会,组织业内数十位资深专家、知名学者和有造诣的研究人员,历时两个多月,修订出2012年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新版考试参考教材将于11月中旬左右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为提高发行效率,保证应试人员及早得到考试参考教材,请你们协助我会做好新版考试参考教材的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方式
经与出版社商定,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新版考试参考教材首先采用直供方式,优先保证工程咨询协会系统需要,3个月后书店系统向社会发行。请各单位在分管范围内摸清参加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人员的数量以及考前培训规模,测算出购书量,并预收书款(或由你单位垫支),将购书款汇寄至我会指定账户,我会根据各单位提供的预购书数量,并接到预购书款后将书寄到各单位,再由各单位将书寄送给购书人员,或留作培训办班自用。
二、说明
1.新版考试参考教材同2008年版考试参考教材一样共4本,连同考试大纲为一套。由于考试科目《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的内容已分别并入另外4个考试科目的相关章节之中,因而只考第4、第5科人员也需要学习其它3科相关内容。预购书只按套计算,每套书定价为260元,另加10%邮挂费,每套书预购费共为286元。如直接到中咨协会购买,不付邮挂费。
2.各预定书单位将20%的书款留作征订发行的各项开支,即每套书自行提留52元,其余234元按我会要求分别寄到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或中国计划出版社,我会和中国计划出版社将根据书款额分别出具正式发票。
3.各地在测算购书需求量时,以满足2012年度考生和培训办班实际需要即可,不要过多购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积压。
三、要求
1.请各单位务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购书数量和预收书款寄到我会,我会将以此作为确定印数和邮寄书数量的依据。
2.请用正楷字填写征订单、邮寄标签和订户报销单,务必填写详细、清楚和准确。
3.汇款帐号将另行通知。
预购书款也可通过邮局直接汇款,汇款单上请注明购买的书名、数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11层1114室
邮编:100037
收件人:吕三宽 联系电话:010-88337633
传真:010-68311999 68312828
零星购书可直接到《中国工程咨询》编辑部办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14层1414室
联系人:朱敬卓
联系电话:010-68314552
教材征订单(正面)
教材征订单(反面)
责任编辑:蓝精灵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社会中介机构,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已向国际承诺:在2005年以后工程造价咨询业向世界全面开放,
各设区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10年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北京召开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会议,省造价管理局也召开了省属工程
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4]140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州物
第一章第一条为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发[1998]5号文件、建设部建标[1996]133号《关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