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星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审查结果的公
导读:
建办受理函[2009]1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组织了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初评工作。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初评合格的北京星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和“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realestate.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09年4月16日至4月29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建设部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05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1、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广州合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台州市九鼎房地产有限公司
7、浙江城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8、宁波百隆房地产有限公司
9、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0、河北安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1、中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2、内蒙古鑫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
14、安徽振兴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5、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16、山东冠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江苏益兴集团有限公司
18、湘潭城郊置业有限公司
郑 重 声 明
近期,有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向我部反映,部分媒体单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其对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补充材料、打印证书各环节均不收取企业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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