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索赔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导读:
我们知道在建筑工程中,为了确定双方权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发承包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如果一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违约,另一方可以索要赔偿。那么建筑工程索赔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建筑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索赔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1、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商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商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商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业主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赔偿报告及有关资料。
(3)业主方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业主方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时间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地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业主方递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业主也按以上的时限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双方如果在合同中对索赔的时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建筑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建筑工程索赔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以及建筑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建筑工程索赔方面的知识应该都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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