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是多少
导读:
新增建设用地是有偿使用的,这个是有必要了解下的,但使用费的标准很多人也不清楚,那么,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是多少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2006,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简称新增费)的征收范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含村庄和集镇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依法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迁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经批准超出原建设用地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新增费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全国各市县分属15个征收等别,每个等别对应一个征收标准,最低10元/平方米,最高140元/平方米)缴纳。其中,30%缴中央国库,70%缴省级国库。新增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等支出。
第六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前缴纳,具体缴纳环节为:
1、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属于同级审批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前缴纳;
2、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属于不同级审批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征用土地前缴纳;
3、只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前缴纳;
4、只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农民集体的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征用土地前缴纳;
5、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国有未利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转用前缴纳。
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
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都有相关规定,如果是有需要的一定要了解清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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