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会议制度
导读: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凡我公司监理的项目,均按本制度实行。
监理会议主要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
一、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提醒业主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所有监理人员均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二、工地例会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工地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因工程建设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监理工程师所有监理活动都必须围绕施工合同展开合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凡我公司监理的项目,均按本制度实行。监理会议主要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一、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项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除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外,其他部分的内容基本上是确定,尤其使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情况下,更是这样。一、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