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工程招标投标 > 工程招标投标动态 > 廊坊市安次区第十二中学改建项目-高中学生公寓楼桩基础工程施工-二次公告

廊坊市安次区第十二中学改建项目-高中学生公寓楼桩基础工程施工-二次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4 06:44:28 人浏览

导读:

廊坊市隆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容1、廊坊市安次区第十二中学改建项目已经廊安计字【2011】275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高中学生公寓楼桩基础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本工程分一个标段竞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廊坊市隆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 1、廊坊市安次区第十二中学改建项目已经廊安计字【2011】275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高中学生公寓楼桩基础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本工程分一个标段竞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工程名称:廊坊市安次区第十二中学改建项目-高中学生公寓楼桩基础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为:廊坊市第十二中学院内
招标内容:混凝土灌注桩182根。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12年3月20日,工期20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能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只有资格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廊坊市建设大厦106室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携带①、注册建造师证(专业类别:建筑工程);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法人委托书;④、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⑤、注册建造师IC卡;⑥、市清欠办签署审核意见的诚信卡;⑦、外地队伍所在地清欠办开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清欠证明须到廊坊市清欠办办理备案手续);⑧、外地队伍入廊备案手续;⑨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报告,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2011年12月22日-2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到安次区建设局三楼312室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2月22日至2011年12月2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均受理,发售地点:廊坊市隆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廊坊市第十二中学
办公地址:廊坊市安次区码头镇码头村
联系人:刘爱国 联系电话:03162120712
招标代理单位:廊坊市隆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69号
联系人:高彦军 联系电话:0316-2026036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