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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红石路中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4 00:55:30 人浏览

导读:

北戴河区联峰北路48-1号内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秦皇岛市北戴河联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住房
北戴河区联峰北路48-1号 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秦皇岛市北戴河联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在北戴河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监督下,对北戴河区红石路中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红石路中段起自黑石路,终点至联峰路,改造道路全长470米,在现状水泥混凝土车行路面基础上直接铺设沥青混凝土,人行道路面由混凝土板铺设,配套实施绿化、雨污水、照明、电力线入地等工程。对黑石支路至红石路路段17条街巷路面进行改造,路面采用高强度混凝土连锁块,同时铺设给水、污水管线等;投资总额约1412.00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地址:北戴河区。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质量目标:合格。
五、预计工期:46天(日历日)。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资质。
七、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A4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的原件及A4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A4复印件,本省施工企业还需提供由秦皇岛市清欠办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核实)证明的原件及A4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A4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3、以上所有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印章,于2011年10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30时,到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交易一室(北戴河区联峰路112号)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八、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
九、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请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其规定的时间、地点洽购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均售后不退。
招 标 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人章)
联 系 人: 门 亮 电 话: 0335-4036110

代理单位:秦皇岛市北戴河联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人章)
联 系 人: 姜 平   电 话: 0335-40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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