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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法院审判法庭、检察院、武装部、气象局干挂石材和玻璃幕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3 17:55:13 人浏览

导读:

一、铁岭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干挂石材、玻璃幕墙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采购公告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铁岭县政法系统基建工程项目指挥部的委托,对铁岭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干挂石材、玻璃幕墙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LNHJTL20110608-1)进行国内公开

  一、铁岭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干挂石材、玻璃幕墙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铁岭县政法系统基建工程项目指挥部 的委托,对铁岭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干挂石材、玻璃幕墙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LNHJTL20110608-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

  1

  干挂石材采购及安装项目

  2

  玻璃幕墙采购及安装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2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专职安全员考核证;标包一投标人还需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壹级资质、标包二投标人还需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企业须提供工程中所选产品的合格证书、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承诺书和服务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10)辽宁省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外省供应商提供)。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36号天玉写字楼608领取。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幕墙工程专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专职安全员考核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 7 月 5 日 9 : 30 分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铁岭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铁岭县政法系统基建工程项目指挥部

  地 址:铁岭新城区

  联 系 人:颜庆祝

  联系电话:1303079263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36号天玉写字楼608

  项 目 联系人:张小姐

  联 系 电 话:0410-2852200

  传 真:0410-2853446

  铁岭县政法系统基建工程项目指挥部

  201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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