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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廊坊市支队机关迁建项目一中队综合楼工程施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3 12:22:43 人浏览

导读:

廊坊利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内容招标公告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廊坊市支队机关迁建项目一中队综合楼工程,已经廊发改投资[2010]72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本工程分一标段竞标,择优

廊坊利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 招 标 公 告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廊坊市支队机关迁建项目一中队综合楼工程,已经廊发改投资[2010]72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本工程分一标段竞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工程建设地点为:廊万路北侧、西外环西侧。工程规模:框架结构,地上4层,建筑面积2574 ㎡。主要内容:土建、防水、消防、门窗、粗装修等。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5月20日,工期218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一标段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只有资格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廊坊市建设大厦106室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携带①、注册建造师证(专业类别:建筑工程);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法人委托书;④、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⑤、注册建造师IC卡;⑥、市清欠办签署审核意见的诚信卡;⑦、外地队伍所在地清欠办开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清欠证明须到廊坊市清欠办办理备案手续);⑧、外地队伍入廊备案手续,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2011年9月13日至2011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到廊坊市建设大厦106室备案登记(双休日除外)。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9月13日至2011年9月19日(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利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廊坊市支队
办 公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181号
联 系 人:王光明
电话:0316-2134133
邮政编码:065000
机构:廊坊利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廊坊市第六大街3#楼508室
联 系 人:卢超
电话:0316-2113805
邮政编码: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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