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五大举措支持新农村建设
导读:
继2005年开展了一系列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之后,今年,北京市建委将有五大举措支持新农村建设。
其一,做好服务性审批和指导性监管,依法、高效、高水平地建设新农村。贯彻落实《北京市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健全村镇建设管理体系,强化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监管,依法进行新农村建设。落实《市建委关于旧村改造试点工程的工作方案》,做好服务性审批和指导性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对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旧村改造的试点村,做好农民住宅发放房屋产权证书的试点工作。
其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建设节能省地型的农村住宅和公共建筑。编制《新农村建设“四节”技术应用指导手册》,有针对性地指导“四节”技术的应用。在8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的建设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建设节能省地型的新农村。做好建筑科技普及工作,继续开展送技术下乡工作,制作、发放宣传手册或光盘,使农民对建造安全、节能的住宅有基本了解。
其三,继续开展培训工作,做好“对口联系”工作,提高建设新农村的能力。对80个示范村的村书记、乡(镇)主管领导,区县建委、区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村镇建设管理干部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建筑企业集团的技术管理优势,做好“对口联系”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从示范村中选派人员到各大建筑集团的关键岗位进行实习,争取在年底前,实现示范村中村村有至少一名懂施工、懂质量安全管理和懂技术的人才。
其四,积极探索农村劳动力向建筑行业转移工作。市建委将研究开放建筑行业岗位,如物业员、监理员、焊工、钳工等岗位,搭建好培训培养平台,做好人才需求对接工作。
其五,加紧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开展专项调研工作。开展建材供应方式的专项调研,积极探索农村建房材料供应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建筑成本,保障建材质量。开展农村住宅的建筑节能、结构体系、材料使用等情况的专项调研,探索提高农村住宅适用的节能和舒适度的办法和途径。开展对符合节能标准的农村住宅以及以村集体经济投入为主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给予鼓励政策的调研,研究对达到节能标准的新建、改扩建农村住宅在材料上、资金上进行鼓励的方式方法,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相关鼓励政策。
作者:李兆汝·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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