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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的机遇之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4 20:19:31 人浏览

导读:

新能源的发展开始进入快车道,为中国蓬勃发展的建设行业又开启了一扇机遇之门从古至今,能源一直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血液”。二战后全球经济的发展显示,能源开发和利用的增长速度与GDP的增长处于同步。然而当下,能源危机已日益成为制约全球经济发展的致命瓶

  新能源的发展开始进入快车道,为中国蓬勃发展的建设行业又开启了一扇机遇之门从古至今,能源一直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血液”。二战后全球经济的发展显示,能源开发和利用的增长速度与GDP的增长处于同步。然而当下,能源危机已日益成为制约全球经济发展的致命瓶颈。

  包括石油和煤炭在内的不可再生能源占据了目前世界能源总消费量的98%以上,按消耗量的增加率推算,世界已探明石油储量的80%将在2015至2035年间被耗尽,天然气只可维持使用40至80年,煤炭还能支持200至300年使用。

  2月以来,国际油价不断飙升,7月一度冲至每桶78.40美元。9月初,世界第二大石油公司雪佛龙宣布在墨西哥湾发现了储量达150亿桶的新油田,消息使国际油价获得了短暂的回落,然而石化资源不可再生的特性决定了:危机终究会来。

  事实上,“短缺”并非我们这个时代能源问题的本质,本质在于过去几十年我们对可再生新能源的开发步履还过于保守和迟缓。就我国来说,风能的发展刚刚进入“萌芽期”,而核电的发电量仅占全国发电总量的2%弱。

  然而当油价不断超越人们的心理承受底线、拉闸限电的消息此起彼伏之时,人们开始意识到往其他篮子里“放鸡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开始付诸实施。

  现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将可再生的新能源作为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0年,欧盟计划实现22%的电力或整个能源的12%来自可再生能源;拉丁美洲计划实现整个能源的10%来自可再生能源;日本计划实现光伏发电量达到483万千瓦……

  自今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后,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10月初,财政部还新推出《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今后,替代石油的可再生能源、建筑领域应用可再生能源以及风能、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都可在我国获得中央财政的专项支持。最近国家发改委也开始制定相关的包括电价分摊等优惠政策,鼓励我国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的发展。

  所有信息显示,中国可再生新能源的发展开始进入快车道。

  近日,深圳尚德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使其在我国“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社会发达地区构筑太阳能产业链的规划成为可能。

  今后15年内,宁夏将投资176亿元大规模开发建设贺兰山、青铜峡等9座风电场,使2020年宁夏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15万千瓦。而甘肃则已选定了18个风电场场址。

  也是今后15年内,《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我国建成核电站装机容量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在建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

  这一切对于建造师来说意味着什么?答案是:新能源的开发将给我国蓬勃发展的建设行业开启另一扇机遇之门,而不少明智者已在第一时间开始抢占这个机会。

  从大亚湾到正在兴建的岭澳二期,中国核电站从无到有的20年培育出了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这样成熟的核电站建设运营的总包商,也培育出了华兴建设和中核二三公司这样核岛土建和核岛安装的行业领先者。

  甘肃洁源公司虽然10年来都没有获得国家特许权,但至今已累计完成了74台不同规格风电机组的安装,而目前国内总装机容量最大的11万千瓦的三十里井子风电场也将于今年年底竣工。从未涉足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中国电力投资公司也在去年双投双中,获得江苏大丰20万千瓦和甘肃安西10万千瓦的国家特许权项目。

  未来几年,中国新能源设施将进入批量化建设时代,目前的领先者将面临产能不足的挑战,而后来者如果能把握住机会,将很有机会分得一块大蛋糕。尽管核电与风电的发展都还暂时面临各自不同的障碍和短板,但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抢先进入这一“蓝海”的开拓者,必将赢得丰盛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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