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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业绩合同管理有效性研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6 11:49:24 人浏览

导读:

【摘要】在现代企业中,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目标函数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他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本文认为,解决利益冲突的有效途径不是通过强制,而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一个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业绩合同。【关键词】作业预算;业绩合同;

  【摘 要】 在现代企业中,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目标函数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他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本文认为,解决利益冲突的有效途径不是通过强制,而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一个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业绩合同。

  【关键词】 作业预算; 业绩合同; 补偿契约

  

  在现代企业中,企业各组织成员间的目标利益不一致,并且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解决利益冲突的有效途径不是通过强制,而是依靠企业组织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所订立的各种形式的契约,其中,业绩合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部契约。在公司治理过程中,业绩合同不仅仅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合约,还应该扩展到经营者与中低层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之间。在委托代理理论下,作业预算管理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利益协调的重要机制,是企业内部契约机制。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业绩合同是建立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的有力保障,并使激励机制建立在科学的业绩计量和考评之上;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补偿契约不仅是业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企业实施激励约束机制的内在保障,并大大地提高业绩合同管理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一、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业绩合同功能设计

  

  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的业绩合同是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形成的一种相互制衡机制,是契约的重要表现形式。委托人必须设计出一个代理人能够接受的业绩合同,使代理人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化。而企业签订业绩合同就是要建立以绩效为基础的补偿机制,设计一个最优报酬计划来实现对代理人的激励和约束,把代理报酬同企业业绩挂钩,并且将代理人对个人效用的追求转化为对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追求,使代理人的行为尽可能地与公司利益相一致。

  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契约以后,契约的管理不是孤立的行为,它在运作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人和非人的因素。由于签订契约的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代理人的有限理性等,特别是企业内部契约存在一定的不完全性,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可行的契约安排对当前及未来可能不适用,这时如果仍然按照原来的契约安排实施而不进行改造,就很可能导致企业治理失效。预算管理因具有控制性、激励性、评价性、战略性等特征,它是一种实现企业外部契约的内部保障机制,可以较好地协调各级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在管理过程中,它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行为管理,而作业预算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技术管理。在作业预算法下,它通过战略目标的细化,将预算目标分解到“作业”层次,进行作业分析和作业改进,从流程再造的角度优化整个作业组合。这样,设计出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业绩合同不仅仅使企业的预算目标得到层层分解和控制,还可以充分调动企业内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可以引导代理人披露自己的私人信息;可以减少合同中的代理成本和博弈成本,并对消除信息不对称性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业绩合同管理:层次性

  

  基于作业预算是建立在作业层次上的一种管理过程,它可以将企业的战略目标层层分解并转换成各级预算单位甚至个人的关键业绩指标,它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制定业绩合同时,作业预算工作组织应首先根据预算总目标确定各作业中心的主要考核范围及业务和职能的关键业绩指标,并按战略目标对不同的关键业绩指标设定权重,根据过去的业绩情况确定每个关键业绩指标的新目标,从而形成各个作业中心的年度业绩合同。在管理过程中,业绩合同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作业中心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和业绩管理体系。这样,可以将预算目标转换成各级预算责任单位,甚至个人的关键业绩指标,以加强经营层、预算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将公司利益与各预算责任单位、个人利益直接联系起来,充分调动企业内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使他们的利益与委托人利益相一致,从而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page]

  

  三、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依据:业绩合同

  

  由于现代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目标、利益的不一致,并且由于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产生了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问题。在多层次的代理关系情况下,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全,代理人的行动不能直接被委托人观察到,这使得代理人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所以,委托人必须事先设计一种激励约束机制,采用奖励和惩罚并用的措施,诱导出真实信息、刺激出适当行为,诱使代理人通过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而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使二者的行为目标最大程度地趋于一致,即实现所谓的“激励相容性”,以此减少委托代理成本和提高公司业绩。

  从激励约束机制来说,业绩合同具有以下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激励集体业绩,明确公司中每个部门如何创造价值;实现公司内部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公司内部管理透明度,对业绩进行监督和及时反馈。二是明确个人责任,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评估方法,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各部门领导对公司的贡献;将个人对业绩负责的做法制度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管理者改变行为,使他们的利益与股东利益相一致。所以,在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中,激励约束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努力水平难以观测,企业一般借助代理人的贡献来推测其努力程度。对代理人的贡献用的度量标准原来一般采用会计利润等财务指标,但以财务指标来认定代理人的努力程度,会使代理人承担过多的风险,这种风险是有成本的。如果不根据业绩来确定贡献的话,由于努力需要付出代价,代理人不可避免地会选择偷懒行为。因此,对代理人进行激励约束需要设计有效的业绩合同。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业绩合同规定了衡量代理人努力程度的业绩标准,业绩标准既有财务指标,又有非财务指标,还有一个科学合理的业绩考评体系,这样就可以将代理人的报酬与其所做的努力联系起来,并对代理人的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事后评价。业绩合同已明确了企业战略、部门目标和个人目标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并使反映企业目标和战略业绩的指标成为每个部门和员工能够理解的共同信息,能对其行为产生事前的诱导作用。

  

  四、业绩合同的主要形式:补偿契约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业绩合同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可以对“内部人”加以激励、监督和约束,也可以平衡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但在操作过程中,业绩合同的设计既要考虑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注重业绩合同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补偿契约不仅是业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企业实施激励约束机制的内在保障,能把代理人的努力结果与他们能获得的报酬联系起来。

  (一)设计补偿契约的必要性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代理理论的核心问题就是委托人如何设计一个最优业绩合同,而业绩合同的设计既要考虑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注重业绩合同的可行性。补偿契约不仅是业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企业实施激励约束机制的内在保障。在很多组织背景下,下级比上级对影响业绩的因素拥有更精确的信息,同时,上下级之间对工作环境的不确定性所拥有的信息也不同。西方许多研究人员已认定,以完成预算为基础而订立的补偿契约是最优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以完成预算(即受托目标)为基础而订立补偿契约,把预算的实现与否及实现的程度作为评价代理人业绩的标准,以此来支付代理人的报酬。作业预算作为提供信息沟通的制度和真实导向型的预算模式,对消除信息不对称性能发挥积极的作用。也就是说,作业预算成功的关键就在于委托人如何引导代理人披露自己的私人信息,并从中获益,进而达到双赢的目的。所以,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补偿契约能对经营者报酬的构成作出约定,激励经营者去选择和实施可增加股东财富的活动,从而控制“道德风险”来达到降低代理成本的目的。同时,补偿契约作为对经营者的一种激励手段,它与经营者的努力程度联系在一起,能产生强大的激励效应,促进公司业绩的提升;从代理人的角度来看,代理人越是能有效地履行合同,就越能得到更高的报酬,这样做有助于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为的控制、协调和监督。 [page]

(二)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补偿契约设计要求

  委托人必须设计一个契约来对代理人员报酬的构成作出约定,从而控制代理人员的道德风险来达到降低代理成本的目的,补偿契约也因此成为控制代理问题的一种重要方法。补偿契约的设计,关键是如何运用激励机制把代理人的努力结果与他们能获得的报酬联系起来,一项有效的报酬契约不仅应具有充分的数额,而且应具有合理的结构。在契约的设计中,应让代理人承担一部分结果不确定的风险,并从这种风险承担中获得相应的补偿,实现经理报酬收入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匹配,从而使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地运行。所以,委托人必须设计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报酬契约,使双方效用达到最大化。具体的要求如下:

  1.保证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对应。委托人订立管理补偿契约实质上是赋予经营者一定的剩余索取权,经营者在获得部分剩余索取权的激励下,会提高企业效率、扩大生产,并获得更多的剩余,这样一定程度上可以调节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而达到双方利益最大化。但剩余索取权是相对合同收益权而言。由于契约存在一定的不完全性,在设计补偿契约时还要充分考虑契约中没有特别归属的剩余控制权。

  2.要充分考虑激励机制的运用。管理补偿契约设计,关键是如何运用激励机制把经营者努力的结果与他们能获得的报酬联系起来,以便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而努力工作。代理问题不能通过完备的契约来解决,激励约束机制才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基本途径和方法。委托人必须事先设计一种能够体现短期与长期利益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采用奖励和惩罚并用的措施,诱导出真实信息、刺激出适当行为,诱使代理人通过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而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

  3.以财务业绩指标和非财务业绩指标作为补偿契约的业绩指标。由于委托人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代理人的努力程度对于委托人来说是不可观察的,委托人能够观察到的仅仅是企业的产出,所以会计信息反映的相关指标就成为委托方评价代理方经营业绩的主要手段。而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反映企业代理人员的业绩,那么设计补偿契约的业绩指标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就涉及到如何选择补偿契约的业绩指标问题,业绩指标的选择将直接影响到激励约束机制的成功与否。补偿契约业绩指标通常有两种:财务业绩指标和非财务业绩指标。财务业绩指标是综合性的事后指标,是一种结果体现;非财务业绩评价指标大多是一种战略过程、先导等指标。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者补偿契约的业绩基础不能仅限于财务业绩指标,还应充分考虑非财务业绩指标。

  4.构建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业绩考评体系。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不同,委托人必须设计一套良好的激励机制来引导代理人朝着委托人的利益方向行进。而业绩评价体系是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契约的有效保障。业绩考评本身就是一种约束手段,激励的过程也就是对代理人进行监督的过程。建立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业绩评价体系,是以企业发展战略和顾客需求为起点,是建立在作业层次上的一种控制过程,它通过设置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作为每一项作业和流程的业绩衡量标准,并注重预算的过程控制与评价,使得激励机制能建立在科学的业绩计量和评价基础之上。

  

  五、结论

  

  本文所研究的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业绩合同管理是以公司战略为起点,以公司内部治理为目的,以代理人的经营才能与努力以及各层级代理人和员工的才能与努力为主体的报酬管理体系;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业绩合同规定了衡量代理人努力程度的业绩标准,使激励机制建立在科学的业绩计量和考评之上。设计一个以作业预算为基础的补偿契约,可以将代理人的报酬与其所做的努力联系起来,企业设立的激励约束机制会得到一定的保障,并大大地提高业绩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降低了代理成本,进而达到代理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page]

  

  【参考文献】

  1 汤谷良,李苹莉.系统构架我国企业的预算管理J.财政研究,2000,(2):49-52.

  2 张双才.基于作业成本法的预算管理体系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 ,10月第4卷增刊:5-8.

  3 高晨.企业预算管理——以战略为导向M.第1版,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35-144.

  4 财政部企业司.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理论与案例M.第1版,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57-96.

  5 张朝宓,卓毅,胡春香.当代西方预算管理研究综述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3,第25卷第12期:18-22.

  6 雷光勇.经理报酬契约设计与经理市场运行J.管理世界,2003,(4):141-143.

  7 韩东平.财务控制契约理论及应用M.第1版,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5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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