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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返乡创业如何申领帮扶资金 贵阳详解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3 02:17:40 人浏览

导读:

为帮助、鼓励具备一定技能和相应经济实力的进城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我市于2002年设立了农民返乡创业专项帮扶资金,由市财政每年拨出专款,用于奖励、帮扶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典型,以此带动更多农民早日脱贫致富。该项基金自2002年启动以来,接受帮扶的农民工

为帮助、鼓励具备一定技能和相应经济实力的进城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我市于2002年设立了农民返乡创业专项帮扶资金,由市财政每年拨出专款,用于奖励、帮扶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典型,以此带动更多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该项基金自2002年启动以来,接受帮扶的农民工人数不断增加,从开始的每年100人逐年增加,到去年增至800人;今年,我市将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重点扶持范围,农民返乡创业专项帮扶资金将资助1000人。为帮助农民工进一步了解专项帮扶资金的申领、发放等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企业发展指导部负责人杨军,请他对这一政策进行详细解释。

问:哪些人属于返乡创业专项帮扶奖励基金帮扶的对象?

答:帮扶奖励对象必须是居住在贵阳市辖区内,外出务工返乡、持有相关证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民。而且应具有一定自筹资金,并能提供相应证明,同时,其申请拟建项目必须经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论证具有可行性。

另外,已经返乡创业,并取得一定成效,经当地乡镇政府和县级劳动保障、财政、农业、计生部门认证的农民,也可列入帮扶对象。

问:申领返乡创业专项资金有哪些程序?

答:申领返乡创业专项资金的农民要持本人具备一定资金的证明依据、返乡创业项目可行性报告、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县级劳动保障部门验证同意。

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应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和涉及项目的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议复核,复核合格的,由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向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要再次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才会拨付资金。

问:专项资金的使用如何管理?如何杜绝弄虚作假申领的情况?

答:农民返乡创业专项资金是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同时,区(市、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和乡(镇)就业服务机构都必须建立农民返乡创业资金的基础台账,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以防止一个项目多人申报、一人申报多个项目,并坚持在申领人所在村(乡、镇)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5天)制度。

同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有帮扶资金专账,并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区、县(市)帮扶农民返乡创业效果进行抽查,抽查情况都要进行及时通报。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已发放扶持资金的要返回已发资金,并对相关工作人员严肃处理。专项资金从2002年启动至今还未出现过弄虚作假的情况,目前已有2600人获益。

今年,我市将对农民返乡创业专项帮扶资金的申领办法进行适当调整,使其向边远、落后村(寨)及少数民族、妇女倾斜。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可拨打电话580712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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