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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还没完成 装修公司就“罢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2 17:30:30 人浏览

导读:

装修新家本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不过因为与装饰公司在沟通上出现盲点,致使王女士家原本早就该竣工的装修工程半途而废。为此,王女士没少为这事烦心。今年2月22日与南昌朗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在合同里,约定4月22日结束所有装修工作。其间,因

  装修新家本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不过因为与装饰公司在沟通上出现“盲点”,致使王女士家原本早就该竣工的装修工程“半途而废”。为此,王女士没少为这事烦心。

  今年2月22日与南昌朗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在合同里,约定4月22日结束所有装修工作。其间,因为王女士的个人要求,致使装修进度一度延迟。对此,王女士也曾与装饰公司约定工期可延迟半个月。

  5月初,王女士却意外接到装修公司的电话。“他们公司让我再交1000元的装修费用,否则就停工。”

  5月10日、17日和27日,王女士及家人先后三次到新家查看,发现装修工程已经停工。之后,王女士便联系负责她家中装修事务的宋设计师。对方称,装修停工是因为王女士没有交装修“增项”费用。

  王女士告诉记者,3月底她去新家查看时,发现家中阳台没有贴墙面瓷砖,便向施工负责人罗先生提出贴墙面瓷砖的要求。

  “当时他只告诉我要花钱另外买瓷砖,但没说需要补交人工费,现在又因这笔费用停工。”对此,王女士表示不满。

  据负责王女士新家装修事务的宋设计师介绍,按照正常程序,当王女士提出贴墙面瓷砖后,装修公司应将增加的费用清单给王女士过目,双方签字后方能施工。

  “问题就出在这个环节上,王女士没有在增加的费用清单上签字,我们的施工人员就将瓷砖贴上去了。”宋设计师解释,事后他们也曾试图通过电话与王女士沟通,但均被对方拒绝。

  在现场,王女士及装修公司负责人沈先生均不让步,双方都只愿承担30%的责任。

  最后经过反复协调,装修公司表示只收取王女士家墙面瓷砖的工本费、工人的人工费以及泥沙费,不赚取王女士的利润。对此,王女士表示接受。双方约定,待费用清单出来后,装修公司立即让工人复工。

  双方均有责任

  在这件事情中,王女士与装修公司其实都存在一定的责任。

  王女士看到工人在贴瓷砖,在没有问过价钱的情况下,可以制止工人的行为,但她没有制止,这就是默认了工人的做法;而装修公司也应该在得到王女士同意才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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