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开发商补充条款 业主收房被拒
导读:
本月11日,业主郭先生前往位于昌平东小口镇霍营村的紫金新干线住宅小区收房时,开发商北京新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领域)要求他签一份协议才能收房。协议中要求业主不再就延期交付房屋相关设施(含公共绿地)索赔。小区公共绿地并没有完建,郭先生认为签协议意味着放弃索赔权,这让他很不满。
郭先生称,去年5月他在紫金新干线小区买了一套房,交房时间本应在今年8月,但开发商称将延期交房。本月11日延期日期截止,他去办理交接房手续时,开发商要求他签一份补充协议,否则无法收房。
让他不满的是,该协议第四条提到,除开发商应赔付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外,业主不再就延期交付房屋及相关设施向开发商主张任何赔偿。“如果相关设施都如期交付,这个条款无可厚非,但问题是目前小区的公共绿地(包含在相关设施内)连草都没种,没法达到交接条件,”郭先生说,“若以后才建好绿地,就属于延期交付行为了。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们签协议,就等于要求我们放弃延期交付相关设施的索赔权。”
记者了解到,多数业主均对补充协议第四条表示不满,但因急于收房,业主大都签了这份补充协议,目前拒签协议的业主有6户左右。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公共绿地确实未完工,小区贴着的一份通知称,开发商将于明年6月30日前进一步完成绿化工作。
新领域客服部闵经理称,业主确实需签完补充协议后才能领房。他说,绿地未能交付是由于现在已进入冬季,即使种上草也会死掉,目前工作人员已采取了防尘网等防尘措施。根据市建委等相关部门的房屋同期交付规定,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房屋同期交付时完建绿地,需采取防尘措施,只要有了防尘措施,就已达到交房的条件。
目前,郭先生等几户业主都因此收房遭拒。郭先生称,如果开发商一定要求签补充协议后才交房,他会向相关部门投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律师说法
补充协议不公平
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季称,房屋同期交付规定中的“客观原因”是指不可预见的灾祸,冬季天冷应在开发商预见范围内,并非房屋同期交付合同中所言的“客观原因”。李季称,补充协议中第四条涉及风险分配问题,如果业主签约,则意味着业主放弃索赔权,这对业主不公平,建议业主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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