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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淮北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5 14:48:44 人浏览

导读:

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企业: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函[2010]847号文件《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达到加强我市招标代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和服

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函[2010]847号文件《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达到加强我市招标代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我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检查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已经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的企业和外地进入我市承担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企业。检查的范围为2008年以来承担招标代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代理业务活动。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建设厅建标函[2010]847号文件规定,本地招标代理企业从企业资质条件、市场行为和履职情况三个方面检查;外地招标代理企业,根据在我市承担的招标代理业务,主要检查各单项代理业务的市场行为和履职情况。

  三、检查结论评定

  根据检查评定结果,本地招标代理企业按照三项主要内容检查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三个等级,具体标准按照省建设厅本次检查文件规定执行;外地招标代理企业,按照两项主要内容评定,凡达不到合格等级标准的,不得在我市继续承担招标代理业务,并将评定结果上报省建设厅。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检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0年10月31日止,各招标代理企业进行自身检查,并认真填写《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自查表》,并及时报送到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市级检查时间。2010年11月1至11月10日,由市建设标准定额站组成检查组,对本地招标代理企业和外地招标代理单项业务,进行全面检查,11月15日前形成检查报告,经市建委分管领导审查后,报省建设厅。

  (三)迎接省抽查时间。根据通知要求,2010年12月份,各招标代理企业应认真作好省厅抽查的准备工作,迎接省厅抽查。

  五、各招标代理企业,应严格按照省厅建标函[2010]847号通知要求,做好此次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具体办理人员,及时完成本次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本通知下发后,各招标代理企业如有什么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解释的事项,请与市建设标准定额站联系,联系电话0561—3023446.联系人:张正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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