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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5 07:52:17 人浏览

导读:

各市、县城管(市容)局:为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我厅编写了《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实际工作中参考。同时,对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工作进度未开展数字化城市

各市、县城管(市容)局:

  为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我厅编写了《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实际工作中参考。同时,对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工作进度

  未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城市,要按照省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参考《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结合本地实际,尽早编制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二、因地制宜确定系统框架模式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要坚持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同时参考《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条件,合理选择适宜本地的管理体制、系统架构、运行模式和建设模式。

  三、结合实际、积极创新

  在管理单元划分、管理、考核中,要认真贯彻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要求;在《指挥手册》制定和事件派遣、处理、考核中,要充分吸取以往工作中“条块结合”、“城管工作重心下移”等成功经验;在系统建设上,可以借鉴一些城市的经验,采取“建设-移交”、“建设-租用”的方式。

  四、循序渐进,厉行节约

  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上,要坚持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应用系统建设上,先保证基本功能,后拓展新的模块和功能;先整合现有信息资源、行政资源、人力资源,后新增设施设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范围,要先覆盖稳定的建成区,对非中心区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循序推进。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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