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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5 00:31:10 人浏览

导读:

各市、州造价(定额)站,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统一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中价协[2005]0

各市、州造价(定额)站,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统一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中价协[2005]015号)要求,现将我省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持有甘肃省建设厅颁发的《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已通过2004、2005年度年检的法定退休年龄(194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造价专业人员。

  二、办理单位本次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工作委托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办理。

  三、换证程序

  1、省属单位换证材料由单位统一上报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市、州所属单位换证材料由单位统一报市、州造价(定额)站初审后,统一报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将符合换证标准的人员汇总,报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经核准后,换发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造价员专用章。

  四、换证提交的材料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2、《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及证章(领取新证书及证章时统一交回);

  3、 申请人的身份证、继续教育证复印件一份(贴于申请表背面);

  4、 按专业分类的汇总表(见附件2)并形成*.xls数据软盘。

  五、换证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换证时间:2006年1月20日- 2006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换证地点:兰州金昌北路101号(广武门什字西北角)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联系电话:8829900 8732667六、有关继续教育事宜,待中价协通知后另行通知。

  附件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

  附件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1、2请在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上下载[http://www.gsgczj.com.cn/])

二OO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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