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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法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13:12:35 人浏览

导读: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生活中有很多拐卖妇女儿童的人就有很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那么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法条有哪些?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是怎么认定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您了解。

  一、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法条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非法拘禁、非法管制、故意伤害、侮辱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处理

  根据刑法第241条第2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应定强奸罪。第4款规定,对于上述情况,应以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处理

  根据刑法第241条第3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应分别以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论处。第4款规定,对于上述情况,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与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处理

  根据刑法241条第5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4、免责事由

  刑法第241条第6款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本罪的免责事由,凡有上述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法条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收买后不阻碍其返回居住地的可作为免责事由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对上述问题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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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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