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名拐卖儿童案主犯被判死刑
导读:
新华网福州9月27日电 (记者郑良)27日下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一起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窝藏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x基、吴x清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1名被告人因犯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窝藏罪分别被判刑。该案涉及被拐儿童达46名。
泉州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9月至2009年2月,被告人李x基先后纠集被告人吴x清、吴x月、谢x、王x珠等人分别在泉州安溪县金谷、蓬莱、白漱、湖上等乡镇及永春县玉斗镇、锦斗镇、南安市诗山镇等地农村寻找、联系买主,以每名人民币3万元至4万余元不等的价格贩卖被拐男童。
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李x基负责联系上家“货主”及“货源”(即被拐带的男童),并驾车将被中转拐带到福建厦门等地的儿童接应到安溪县等地,与被告人吴x清、吴x月、谢x、吴x强、王x珠等人介绍的买主讲价、交接钱款,所得赃款由被告人李x基统一分配。
其间,被告人吴x清、吴x月、谢x、吴x强还多次主动寻找买主后,与蔡x民(另案处理)联系。蔡x民从四川等地联系购买被拐卖儿童并运送到安溪后,由蔡x民出面与吴x清等人联系的买主讲价、交接钱款,以每名儿童人民币3万元至4万余元不等的价格在安溪等地进行贩卖,从中牟利。
2008年至2009年,被告人陈x花与谢x、吴x强经事先预谋,由被告人陈x花向他人收买被拐男童,交由被告人谢x、吴x强寻找、联系买主;还与被告人陈x新经合谋并分工,由陈x新向他人购买儿童并雇人照看,陈x花则招集被告人陈瑞英或自行联系买主,并直接出面与买主讲价、交接钱款,将每名儿童以人民币3万元至4万余元不等的价格在安溪等地农村进行贩卖,从中牟利。非法得利后,被告人陈x花分别付给谢x、吴x强等人“辛苦费”。
泉州中级法院审理查明,上列各被告人分别结伙或伙同他人,共计贩卖儿童46名。其中,被告人李x基共计参与贩卖23名,被告人吴x清参与贩卖17名。
泉州中院认为,被告人李x基、吴x清犯拐卖儿童罪,其余11名被告人因犯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窝藏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2009年2月26日8时许,被告人肖X德、肖X富、周X文、谢X君(男,21岁,河源市源城区人)、刘X权(批捕在逃)经商议后,开着被告人谢X君的一部白色小车来到源
1989年,一对结婚不久的打工夫妇,考虑到困窘的经济收入没办法将来给孩子买奶粉,准备炒老板的鱿鱼了,年轻的妻子对丈夫提议说,不如咱去广州看看,听说那里可以贩来很
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那么,拐卖儿童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拐骗儿童
一部《亲爱的》电影,让无数观影者流泪。这部电影,让更多的中国人开始关注被拐卖儿童、丢失孩子的家庭及那一群连续多年寻找被拐孩子的父母之悲情故事。那么收买被拐卖儿童
未成年保护法是1991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颁布,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
女性高级教师若在56岁依旧不能办理退休的,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局进行举报。根据我国国务院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六
儿童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儿童初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初次办理身份证是不可以异地办理的。异地办理仅限于补办和换领身份证。
小孩上户口需要父母本人去。孩子上户口时,监护人必须有一方在场。登记户口需要孩子本人到场,其监护人携带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