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农村妇女土地财产权益的现象需要引起关注
导读:
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土地的流转,征用日益频繁。由于受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基层组织在相关土地财产权益分配的过程中,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农村妇女出嫁后户口仍在本地,男到女方落户,上门女婿和所生子女不能享受同等村民待遇的问题。去年,因上述原因到市人大、信访局、市妇联多次上访的有5名妇女(均为嘉山工业新区村民),目前这类问题已带有倾向性。为此建议相关部门与单位引起关注,在土地征用、流转的过程中,切实加强对农村妇女土地财产权益的保护,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建议:一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引导,消除传统观念,树立依法办事意识。二是基层加强此类纠纷的调解,防止矛盾扩大化。三是调解不了的此类纠纷,市法院应按法律规定积极受理,支持、引导广大妇女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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