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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孕妇诈骗罪可以缺席审判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8 14:57:43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孕妇是十分虚弱的,往往不能接受监狱中恶劣的环境,并且孕妇是不能死刑的。那么,刑事案件孕妇诈骗罪可以缺席审判吗?接下来,关于刑事案件孕妇诈骗罪可以缺席审判吗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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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事案件孕妇诈骗罪可以缺席审判吗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可以缺席审判的案件如下: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案件已经中止审理超过6个月的案件。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不方便出庭受审,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待被告人在身体恢复正常情况下自我辩护,但是,为严肃刑法的权威,在案件中止审理超过半年后,被告人还未脱离严重疾病状态,此时,在被告人未出庭的情况下进行案件的审理。

  (2)贪污贿赂案件及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此两类案件缺席审判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孕妇诈骗罪可以缺席审判吗

  二、私刻公章签订借款合同是什么罪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如何让借款人不还钱就是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过程中,应当结合以上三点进行综合的分析和判断,准确把握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孕妇诈骗罪可以缺席审判吗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是涉及了刑事案件一般都是不可以缺席审判的,孕妇也不例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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