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妇幼权益 > 妇女联合协会 > 广西妇联积极推动南宁市“出嫁女”问题基本解决

广西妇联积极推动南宁市“出嫁女”问题基本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6 08:00:31 人浏览

导读:

在全国妇联、广西妇联的大力推动下,南宁市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把非正常上访频繁、社会影响面较大的”出嫁女”问题,列为重点化解的信访突出问题,组织“出嫁女”问题比较突出的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经开区、高新区、相思湖新区开展“出嫁女”
在全国妇联、广西妇联的大力推动下,南宁市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把非正常上访频繁、社会影响面较大的”出嫁女”问题,列为重点化解的信访突出问题,组织“出嫁女”问题比较突出的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经开区、高新区、相思湖新区开展“出嫁女”问题调处攻坚活动,着力解决 “出嫁女”有关诉求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止2010年底,6个城区、开发区涉及“出嫁女”问题人数为2604名,已解决2236名,占总数的85.86%,“出嫁女”问题基本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广西妇联针对“出嫁女”权益受侵害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于2010年初向自治区政协提交了《关于构建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解决我区“出嫁女”问题》的提案,被列为自治区政协重点提案办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际瓦作出重要批示,有关部门对解决“出嫁女”问题高度重视。广西妇联还通过地方立法,推动自治区人大审议通过了《广西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从户籍、法院受理等方面设立保护“出嫁女”权益的相关条款。2010年,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到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管理区调研了解农村妇女土地和经济分配权益情况,充分肯定了经开区的做法,要求在广西和全国推广。广西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宋秀岩副主席的要求,以大力宣传《广西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契机,制定《解决“出嫁女”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报自治区党委,推动南宁市等重点地区“出嫁女”问题得到突破性解决。
在开展”出嫁女”问题调处攻坚活动中,南宁市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有效解决“出嫁女”问题:
一是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各城区、开发区对辖区“出嫁女”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出嫁女”的人数、家庭情况、主要诉求以及享受集体利益分配状况等。如兴宁区组织民政、司法、农业、妇联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干部进村入户,克服了“出嫁女”不信任不愿提供情况、群众不支持不配合等困难,逐村摸排,逐村建册、逐人登记、逐人建档,全面掌握了“出嫁女”情况。
二是结合实际,分类解决。由于“出嫁女”人数众多,诉求也不一样。各城区、开发区对“出嫁女”细化分类,针对不同情况、不同诉求,因案施策,灵活调处,逐一解决问题。如经开区针对那历村 “出嫁女”宅基地问题,采取土地置换的办法,用村组共有的3.5亩土地与位置较好的3.5亩土地进行置换,安排作为“出嫁女”宅基地,对提交书面报告的14名“出嫁女”,经开区组织人员分赴桂林、玉林,钦州、百色等地,实地调查“出嫁女”在配偶家享受村组利益分配的情况。根据核查情况,管委会严格按照《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为13名 “出嫁女”安排了宅基地,为符合条件的14名 “出嫁女”及其子女发放了自谋职业安置补助费675000元,有效化解了矛盾。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各城区、开发区坚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引导,深入村屯,走访群众,提高村民的知法守法意识,引导群众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坚决废除或者修订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权益以及与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相违背的村规民约,促进“出嫁女”问题的解决。活动期间,先后组织开办各类培训班40多期,培训干部超过3000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如江南区专门安排“出嫁女”宣传经费6万元,印发了各类普法教材800册、资料2200份。
四是直面矛盾,增进理解。各城区、开发区克服了以往处理“出嫁女”问疑上“怕、厌、烦”思想情绪,敢于面对矛盾,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增进理解,消除对抗心理,争取支持。如兴宁区委书记刘为民等城区领导多次深入村队,与“出嫁女”座谈,与村组队干谈心,甚至买菜到村民家中吃饭,沟通感情,取得了村组干部、群众的理解和配合。[page]
五是多措并举,协调解决。各城区、开发区始终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协调村委、组队和群众的利益关系上,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采取各种措施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如经开区投入50万元,改造了平阳村11条沟渠,解决了那历村一组群众回建房路面硬化、手续办理等长期困扰该村群众的9个问题,赢得了民心,使广大群众在解决 “出嫁女”问题工作中变消极为积极,变反对为支持。兴宁区积极增加村民收入,依法为降桥村解决了三产用地、村组边角地建设用地报批等,为解决“出嫁女”问题打开了工作局面。
六是调解为主,强制为辅。各城区、开发区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自愿、协商解决问题的工作原则,在做好双方工作的基础上,全部以村组和 “出嫁女”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从源头上解决“出嫁女”问题。对调解不了的,坚决依法作出行政处理,通过司法强制手段解决问题。如西乡塘区、相思湖区在解决冻西村 “出嫁女”问题工作中,针对“出嫁女”提出的自谋职业安置补助费的合理合法诉求,政府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理,在村委、组队不主动履行的情况下,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75万元,解决了该村75名“出嫁女”自谋职业安置补偿费问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