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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7 14:56:43 人浏览

导读:

当女劳动者怀孕之后,是可以向申请用人单位或者公司申请孕假的,如果当孕妇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这时公司是需要向孕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那么孕妇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当女劳动者怀孕之后,是可以向申请用人单位或者公司申请孕假的,如果当孕妇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这时公司是需要向孕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那么孕妇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孕妇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

  女职工怀孕的,合同到期,公司不需要续签,但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

  2、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双方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女职工工资至“三期”期满之日,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已届满,则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一定有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孕妇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的相关法律。孕妇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孕妇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公司要给予孕妇一定的补偿。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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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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