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产假延长生育津贴时间是否延长
导读:
二孩产假延长了,生育津贴享受时间是否也延长?市人社局:目前暂无新规出台,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均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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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准备生育二孩的市民张女士通过本报了解到,目前生育二孩可以享受“98天+3个月”的产假,但张女士到工作单位咨询生育保险报销问题时被告知,产假延长后,生育津贴享受时间仍为90天。对此,张女士感到疑惑:“产假已经延长了,享受生育津贴的时间能否也延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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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十几天张女士的预产期就要到了,几天前,她到公司人力部门申请产假并询问生育保险的问题,被告知虽然产假延长了,但生育津贴享受时间仍为90天。
“只有90天的生育津贴,相当于我产假里少拿了一半的工资,这样一来感觉压力好大,我在考虑要不要提前回去上班。”张女士说。
跑腿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跑腿经历
目前暂无新规出台,生育二孩享受90天生育津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说,关于二孩生育津贴的报销问题,目前省、市均未出台新的可执行性文件,因此仍按原来的政策执行。
根据目前执行的《洛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和结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办法》规定,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此外,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的,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一孩满足晚育条件,可增加90天生育津贴,但生育二孩则无法享受晚育所增加的生育津贴。”该工作人员说。
生育津贴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生育津贴需携带身份证、出生证、准生证、结婚证、医保卡及医院盖章的出院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等,在生育之后3个月以内,到所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
办事结果
张女士对工作人员的解释表示理解,近期去申请办理生育津贴。
诉求人评价
感谢晚报记者,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能考虑市民的诉求,尽快出台新的政策。
(原标题:二孩产假延长了,生育津贴享受时间是否也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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