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积极维护妇女劳动保障合法权益
导读:
近年来,抚州市加强对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的审查,及时监督检查女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同工同酬和接受特殊劳动保护情况,有力地维护了市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规范用工上,抚州市大力开展各个专项行动,并针对商业、服务业、餐饮业等妇女就业比较集中的行业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使市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攀升。目前,市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9.97万人,签订率达97%以上;签订集体合同961份,涉及职工6.48万人,签订率达65%。其中,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超过5万人,签订集体合同2.7万人。
同时,抚州市加强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检查,努力实现同工同酬。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求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合同,把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同工同酬等作为重要内容。目前,我市绝大多数企业能够实现男女职工同工同酬,并为女职工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
另外,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职业特点,抚州市每年开展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时,重点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检查,严禁用人单位安排女工从事高危工作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要求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女职工健康检查。每年“三八”妇女节期间,市有关部门都会组织女职工接受免费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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