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妇幼权益 > 妇女儿童权益动态 > 山东青岛促进妇女事业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山东青岛促进妇女事业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5 03:41:28 人浏览

导读:

前言1995年,江泽民同志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开幕式上庄严提出:“我们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200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指出:“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

  前言

  1995年,江同志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开幕式上庄严提出:“我们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200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指出:“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2005年8月29日,胡主席在纪念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10周年会议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们将坚持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不断促进性别平等和两性和谐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于促进妇女事业的蓬勃发展,进一步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促进青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王文华

  男女平等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妇女地位的尊重和对妇女工作的重视,是新时期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丰富和发展,对进一步推动我国妇女解放事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尤其需要把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贯彻好、落实好,促进青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前进、协调发展。

  一、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时代的要求

  所谓男女平等,主要是指男女之间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指男女权利、机会和责任的平等。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对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归根到底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妇女与男性同是人类历史前进的推动者,同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只有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保证妇女与男性和谐发展、共同进步,才能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其次,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必然也是一个男女平等、协调发展的社会。妇女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妇女在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推动广大妇女广泛、平等、充分地参与就业,努力实现妇女发展与经济发展同步、与社会发展同步、与男性发展同步。第三,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坚持男女平等,促进妇女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目标。妇女不仅是社会存在和变革的主体和受益者,她们还对人类繁衍做出了特殊贡献。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男女两性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地位越平等、关系越协调,共同发展的空间就越广阔,也就越有利于充分发挥妇女在各方面的作用,从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我市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成功实践

  自1995年我国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来,我市始终把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摆在重要位置,努力解决妇女事业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改善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在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青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熏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二是促进妇女发展的组织体系基本完善。成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承担起实施《青岛妇女发展纲要》的职责;各区(市)也都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相应制定了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团体大力协同、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组织体系。三是妇女的基本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实施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强化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使用,妇女参与各级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达到50.4%,妇女就业比重稳步提升;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全市小学和初中女童入学率均达到100%,高中女生入学率达到92%,男女受教育的整体水平差距缩小,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9.04%;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比全国低43.3个十万分点,妇女的健康状况和生命质量明显改善;成立市、区(市)两级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建立妇女特邀陪审员制度,设立家庭纠纷调解站,家庭暴力投诉率为0.97/万户,妇女权益受到更为有力的保护。 [page]

  三、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一要营造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立法机构和执法部门要强化男女平等意识,不断健全和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宣传舆论部门要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社会各界都要热心关注妇女的发展,积极为妇女就业、参政、接受教育提供平等的机会,自觉为妇女多办实事、好事,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倡导男女平等的良好风尚。二要依靠广大妇女的不懈努力。妇女的全面发展既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更需要妇女自身素质的提高。广大妇女要不断强化“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劳动和工作技能,努力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找准位置,施展才干,建功立业,依靠自身的努力促进男女平等。三要发挥妇联组织的纽带作用。妇联组织是妇女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表者,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中坚力量。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当代妇女运动的主题,把服务大局和服务妇女群众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倾听和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积极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实现男女平等,促进妇女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