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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5 02:55:35 人浏览

导读: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同级工会领导下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基本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同级工会领导下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基本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安全生产等问题仍然较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深入调查研究,注重源头参与,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进行不懈的努力。

  一、深入调查研究,努力解决女职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非公经济发展迅速,城乡劳动力流动加快,原有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非公企业女职工、流动女劳动力权益保障问题日渐突出。2005年,工会女职工组织对非公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共涉及全国18个省132个市的纺织、服装、电子、饭店餐饮、鞋帽箱包等8个行业,2,252家企业的43.3万女职工。2006年4月,湖南冷水江发生矿难,4名女职工死亡, 我们抓住这个问题,积极配合劳动行政部门,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在全国27个省(区、市)的3万余家企业开展了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大检查。2007年,我们对女农民工特殊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涉及河南等8省53个地市。以上调查的数据显示,在部分非公企业中,女职工存在着签订劳动合同难以保障、劳动时间长、劳动报酬低、安全卫生条件差、生产环境恶劣、女职工“四期”保护得不到落实、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女职工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等问题。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总理对全国总工会的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要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力推动了女职工,特别是非公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工作的开展,使劳动环境、劳动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二、注重源头参与,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近年来,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以及各级女职工组织先后参与了《工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制定和修订,从源头上积极推动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在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通过向“两会”提交提案和议案,成功地将生育保险纳入了《社会保险法》。我们连续五年,通过全总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加快《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修订工作,现已被国务院法制办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我们积极参与了《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将开展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纳入了《劳动合同法》中。浙江、福建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推动了本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的出台,在提高地方性立法层次和完善法规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和明显成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贵州、宁夏等6省区将“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条款,纳入《妇女权益保障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中,为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创新维权机制,推动实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针对原有集体合同中保护女职工的条款过于原则、笼统,不利于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状况,女职工组织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确定了由工会女职工组织代表女职工与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以推动平等协商、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为突破口,建立完善了女职工维权的工作机制。2006年(哪一年),我们召开了全国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印发《关于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对开展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各级工会充分发挥政府、工会与企业三方协商机制优势,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纳入劳动保障工作的全局。现有18个省(区、市)总工会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联合下发文件,对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形成了领导重视,工会运作,相关部门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截至2007年11月份,全国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数达到18.86万个,覆盖企业47.99万家,覆盖女职工2683.16万人。2008年1月1日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page]

  通过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健全、规范了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促进了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增强了女职工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使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如南京市饮食服务行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针对该行业特点,在专项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女员工享受工龄津贴、带薪休假、严禁陪酒”等,维护了女职工的劳动权、休息权和人身权利。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将“三年中推荐8-10名女职工到公司的关键岗位,每年设1-2个女职工专项技能比赛,女职工参加的各类培训覆盖面不低于40%,岗位培训不低于20%,三年中培养3-5名女技师、20名女高级工”等内容写入了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保障了女职工的受教育权与发展权。

  目前,全国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数已达80.9万个,女会员达6178.8万人。今后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不断创新维权方法和手段,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维权机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推动实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在参与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进一步加强与妇联组织的配合和沟通,更好地发挥团体会员的作用,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带领全国广大女职工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为中国妇女事业的进步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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