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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费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08:10:11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的生活中,也许有很多都会涉及到收费的问题,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到许多的费用,其中就包括房屋租赁登记费的收取。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费用?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我们的生活中,也许有很多都会涉及到收费的问题,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到许多的费用,其中就包括房屋租赁登记费的收取。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费用?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费用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缴纳费用主要有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赁土地收益金两项,由出租人缴纳。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进行出租,应按规定予以缴纳土地收益金。

  房屋租赁手续费,按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的起数,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时予以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缴纳标准:

  (一)住宅

  1、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50元。

  2、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80元。

  3、房屋中有几间房分别出租的,应分别计算。

  (二)非住宅

  1、1000平方米以下(含1000平方米),200元。

  2、1000平方米以上的,300元。

  二、房屋租赁登记双方需要提供的证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三、房屋租赁登记应注意的事项

  1、凡单位自有非住宅房屋或私有房屋租赁的,租赁双方必须到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鉴证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单位产出租方属市级单位、驻津单位的,到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其它单位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私有房屋租赁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

  2、验证调查。审核《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用途证明及身份证明并对出租的房屋进行现场调查。

  3、办事时限。符合房屋出租条件的,经审查无误后5日办结。

  4、收费标准。单位自有非住宅租赁鉴证的,交纳租金总额2%的鉴证费;私有房屋租赁鉴证的,交纳租金总额2.5%的鉴证费。鉴证费由租赁双方各负担50%。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费用的内容,由此可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缴纳费用主要有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赁土地收益金两项,由出租人缴纳。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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