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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9 16:59:17 人浏览

导读: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时都只存了一点的钱,其余的房款很多都会办理银行贷款,而在办理贷款的时候若是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话,之后的利息计算会比较低。那么买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时都只存了一点的钱,其余的房款很多都会办理银行贷款,而在办理贷款的时候若是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话,之后的利息计算会比较低。那么买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买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凡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目前仍在缴存公积金,才有资格申请。

  1、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2、申请贷款时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4)同意使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5)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除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外,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需要提供:

  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2、30%以上的首付款凭据。

  (公积金中心可根据部分房地产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评估报告书、房屋产权备案证明或其它相关资料等)

  三、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买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的信息,由上可知,凡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目前仍在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办理买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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