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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30 19:44:29 人浏览

导读: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手续,如今很多的企业和公司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让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福利。那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流程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手续,如今很多的企业和公司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让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福利。那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流程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根据《提取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身份证;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提取规定》)。该《提取规定》有效期为2年,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进一步降低了提取门槛。

  三、租房提取——无需提交租房合同

  《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的建议,《提取规定》取消了1000元的额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仅要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诚信申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介绍,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大家就要了解相关的知识和相关的流程,提前准备相关的材料,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进行申请,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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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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