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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5 09:28:41 人浏览

导读:

住房公积金它的每个城市的提取规则都是不同的,对于住房公积金来说,有的城市提出的要求严格一点,有的提取条件宽松一点,所以因为城市的不同,它的提取条件也不同,那么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住房公积金它的每个城市的提取规则都是不同的,对于住房公积金来说,有的城市提出的要求严格一点,有的提取条件宽松一点,所以因为城市的不同,它的提取条件也不同,那么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三)福州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外地户籍职工辞职回原籍的。 四、调离福州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出国、出境定居的。 八、因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要求:

  1.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职工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15000元;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购买商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签章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出具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承租职工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和承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租房自住提取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后公布。

  三、公积金贷款年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临近退休,但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的,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能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才能够进行提取。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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