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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的材料(全额提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6 11:59:23 人浏览

导读:

(1)离、退休证明(批文、退休证或社保单)原件和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公积金存折(银行收)。备注:提取时,单位在建行开户的职工还应提供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审批表”和“支款凭证”(盖财务预留章);单位在工行开户的职工应提供单位

(1)离、退休证明(批文、退休证或社保单)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公积金存折(银行收)。
备注:
提取时,单位在建行开户的职工还应提供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审批表”和“支款凭证”(盖财务预留章);单位在工行开户的职工应提供单位盖章的“公积金取款通知书”。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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