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物业公司不迁出 业主维权
导读:
历时半年有余,经过两次开庭,一度炒得沸沸扬扬的上海某某城业主委员会诉上实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移交有关物业管理资料一案已经初见分晓。2月26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一审判决。
推荐阅读:
审理
经审理查明,某某城小区自1995年12月竣工后,开发商某某房地产公司即委托“上实物业”为小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陆续向该物业公司移交了小区的图纸、资料等。某某城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上实物业”与之签订了为期二年半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的管理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起至2004年6月31日止;同时约定,合同终止时,物业公司必须向业委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2005年9月,某某城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正式启动选聘物业服务公司的招投标工作,上海宏城物业公司中标,“上实物业”落聘。某某城业委会通知“上实物业”向“宏城物业”办理移交手续,并要求“上实物业”在2005年12月31日24点以前撤离某某城小区。嗣后,“上实物业”既没有撤出小区,又拒绝移交相关的物业管理资料,小区物业管理一度出现“双马并槽”,纠纷胶着,讼争频频。
某某城业委会诉称,“上实物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理应履行法定职责,移交相关房屋的资料和文件。而“上实物业”则辩称,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部分业主代表擅自以业主大会的名义起诉是不合法的。且终止合同的通知未满足提前三个月的条件,解除合同无效。被告迄今为止仍在某某城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一旦失去资料,将给物业管理服务带来极大的灾难,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三人“某某房地产公司”述称,作为开发商,相关的物业资料只有向物业公司移交的义务,没有向原告移交的义务,因此也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法院认为,原告经34名业主代表中22名业主代表或业主讨论通过,提起移交有关的物业管理资料之诉,事关涉及小区业主公共利益,符合诉讼主体资格。原告要求被告物业公司移交有关的物业管理资料,要求第三人开发商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理由正当,符合《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据此作出被告“上实物业”应当向原告某某城业委会提供相关房屋及设备交接验收资料、建设施工工程图纸、水电煤工程图纸等资料的复印件以及业主入户的资料复印件和小区物业服务收支帐册的复印件;第三人上海某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应当向某某城业委会提供相关的物业查验报告,相关房屋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以及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的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物业法规逐渐完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业主的正当权利。但一些业主维权活动明显走入了误区。主维权应走出误区,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业主维权中常见
[导读]"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终止是指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
我所居住的小区是2004年入住的,当时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指定好的。现在小区一些业主因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维护,物业卫生清扫等服务质量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与物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