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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里的商业广告收入应该归属于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5 19:05:32 人浏览

导读:

如今很多住宅小区里,到处充斥着五花八门的商业广告。看着被商业广告悄悄占据的步道灯箱、电梯轿厢和整个楼面,很多业主应该感到无奈和...

  如今很多住宅小区里,到处充斥着五花八门的商业广告。看着被商业广告悄悄占据的步道灯箱、电梯轿厢和整个楼面,很多业主应该感到无奈和困惑,到底这些商业广告是怎么通过批准悄无声息地进入小区,对于期间所产生的广告收入,小区的业主们是否有权分一杯羹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小区商业广告收入的归属

  按照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住宅小区内的公用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以将小区内公共区域改变作为商业用途使用应该提交业主大会讨论通过,投入公用区域的商业广告收入理应归全体业主共有。这笔收入应该按照规定用于补充物业费的不足、划归为房屋维修基金和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当然,物业公司也可以从中收取一些物业管理费。

  二、小区商业广告收入存在的问题

  即便如此,业主们也有权知情广告收入的具体支出明细,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定期公布商业广告的公共收益部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剩余款项。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拒绝公布,则可以提交业主大会请求更换物业服务公司。但实际上,由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缺乏、相关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及法律空白等原因,往往让广告收入成为一笔隐性资金,悄悄流入物业服务公司的荷包里。

  小编在此提醒到,要想阻止小区内商业广告收入的不明去向,最有效的方法还是组建好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委员会发挥其作用,去捍卫小区业主们的权益。有认真负责、专心做事的业主委员会存在,物业服务公司也不敢懈怠,随意挪用这笔商业广告收入,业主们也能对小区内的商业广告有所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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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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