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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私人自建房屋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3 06:36:52 人浏览

导读:

在农村自建房屋时,大部分人会选择把工程承包给包工头,但是在承包时有可能会遇到一些包工头偷工减料、中饱私囊的行为,为了避免这些行为,签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农村私人自建房屋合同应该怎么签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在农村自建房屋时,大部分人会选择把工程承包给包工头,但是在承包时有可能会遇到一些包工头偷工减料、中饱私囊的行为,为了避免这些行为,签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农村私人自建房屋合同应该怎么签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农村私人自建房屋合同

  甲方(负责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1、建筑工程概况:开工期为2020年10月下旬。

  本工程为砖混结构,在xxxxxxxxxx,西邻xxx东至xxx,建一栋二层楼门面房,连地下室实为三层建筑。面积约300多平方米, 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2、合同价:本工程为甲方包料,乙方包工,包工价一次性包死,每平方米包工价为:壹百玖拾伍元人民币,总包工价以实际面积为准。

  (1)承包方式: 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砂石料、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卷扬机、振动设备、模板、顶木、搭架木料、铁铲、手推车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2)工程内容:从基础打灰土连续完成甲方要求的主体框架结构,室内外的抹灰,楼房高度以及前面部份式样,到封顶及电路上下水安装。

  (3)工程质量:施工中要按规定进行,质量要求墙面平直,砖头缝满浆,梁柱要求垂直平整,房屋四角要水平,钢筋两头弯角。

  3、双方的责任:

  (1)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

  (2)工程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式,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4、结算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甲方根据工程进度计算付给乙方部分工资款,甲方工程完工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即一次性付清余款。

  5、如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农村私人自建房屋合同

  二、农村自建房屋可以买卖吗

  农民的自建房可以买卖,但是有前提条件。宅基地是村集体给农民的一项住房福利,只能是村集体内部成员才能享受到,为了保障村集体所有成员的该项权益,宅基地及房屋要转让或买卖的话,只能和同村人交易,部分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可外村人交易,但城镇人口是严令禁止进行农村房屋买卖交易的。并且卖了房屋后失去宅地基使用权且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

  三、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在签订农村私人自建房屋合同时大家一定要明确好双方的责任、义务、付款方式等内容,以免后续就这些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私人自建房屋合同及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法律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在线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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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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