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
我们国家对于土地是比较重视的,尤其是农村人们主要是依靠土地来种植一些农作物,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对于一些闲置土地的处理,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政策和制度。那么闲置土地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土地未进行建设的,按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进行认定。
(二)用地项目在2012年7月1日前,未依法进行规划、施工报建的,已建成建筑物,按如下标准进行认定:
已实际开发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未达总投资额百分之二十五的,认定为闲置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土地决定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地块总用地面积×建筑密度下限。
建筑密度下限的确定:出让合同(划拨土地决定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出让合同(划拨土地决定书)未约定建筑密度的,建筑密度按30%确定。
已建成建筑物是指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属钢结构,钢、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的建筑物。
(三)用地项目在2012年7月1日前,经依法报建(包括临时工程报建),按如下标准认定:
根据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建筑平面图,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占地面积未达到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未达总投资额百分之二十五的,认定为闲置土地。
(1)发现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应该在三十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接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开发的利用情况、闲置原因及相关说明等材料。
(2)履行闲置土地调查的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询问当事人以及其他证人;现场勘测、拍照、摄像;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人相关的土地资料;要求被调查人就有关土地权利及使用问题作出说明。
(3)经调查核实,构成闲置土地的,应当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上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有关信息;属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应当同时公开闲置原因,并书面告知有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
《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规定了闲置土地的认定方法。
该《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另外,以下几种情形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国有土地有尝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尝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闲置土地认定标准是怎样的相关介绍,对闲置土地的认定,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政策,同时也要注意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在规定的期限内动工建设,对此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为有效处置闲置建设用地和充分利用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海南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