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拍卖适用范围是怎样
导读:
我们都知道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而公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呢,经常会出现一些因为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拍卖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的情况。那么土地使用权拍卖适用范围是怎样的呢?以下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一一解答,希望有所帮助。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
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1、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2、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3、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
4、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程序公开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布拍卖起叫价;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竞相应价或加价,其最后应出最高价(或加价)者即为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相当于地价总额的10%的定金;竞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向拍卖法院以及拍卖机构核实该块土地的性质,是属于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如果是划拨土地,则需要核实权利人是否有权进行拍卖,并且在后期会面临变更土地性质以及补交出让金的问题。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向国土资源部门核实该块土地的出让金是否已经全额交纳,若未全额交纳,则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时,会被要求补足剩余未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以及滞纳金。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向国土资源部门核实该块地的权利人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其他共有权人,是否存在权属证明与权属登记上不一致的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的实际权利人,是否存在异议登记,以确保该块土地权属清晰,没有影响过户的因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编辑整理的土地使用权拍卖适用范围的相关法律知识。需注意的是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向国土资源部门核实该块地的相关信息,以确保该块土地权属清晰,没有影响过户的因素。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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