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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几个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30 10:03:41 人浏览

导读:

文,杨翌翮一、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概述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具体而言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债务的清偿以及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综观中外立法,较通行的夫妻财产制度可概括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

文,杨翌翮

一、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概述

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具体而言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债务的清偿以及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综观中外立法,较通行的夫妻财产制度可概括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三种形式。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属于共同财产制中的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具体来说,即当事人取得结婚证之日起,除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有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外,所得财产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结婚前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后也不会因婚姻关系存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制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

夫妻离婚,也就意味着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从而发生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该法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双方离婚涉及包括房产在内的财产分割时,首先应以夫妻双方协商为准,协商不成方由法院进行判决。

二、 几种常见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要求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一旦夫妻双方对如何分割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时,如何界定双方争议的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成为处理房产分割纠纷的关键。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的,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中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且该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购买且付清了全部房款,同时于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无庸置疑。但是,如果婚前购买且付清了全部房款但婚后才取得产权证,是否影响该房产的归属呢?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书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一定是婚后财产。婚前购买并且付清了全部房款,可以认定该财产来源于婚前。而财产权益于婚前取得,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二)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出资‘铵揭”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该房产所有权归属的认定

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个人以婚前财产支付一定比例的购房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屋首付金”,婚后夫妻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此时如何认定该房屋的产权?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该房屋系婚前个人购买,房屋产权应属购买方个人所有。但是婚后共同偿还按揭款的性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争议。目前较多观点倾向于婚后共同还款,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还款行为在夫妻双方间形成债权债务,但该债权性质行为不影响物权的取得。也就是说,婚后不论以一人工资还是夫妻二人的工资共同偿还的按揭款及相应利息,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证明,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还款行为并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因此在分割房产时,该房屋应属购买方所有,但同时应向另一方支付共同偿还的按揭款及利息的一半。

(三)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如何认定房屋产权

如前所述,购房款的来源性质直接影响房屋的产权归属。一般来说,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个人婚前财产,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在所不论。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首先应明确父母出资行为属于赠予还是借贷。但不论赠予还是借贷,其标的只是购房款而非房屋,父母对子女使用购房款购买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购房款系子女向父母借贷所得,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符合此规定的,该购房款属于夫或妻的个人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了共同所有,那么所购的房屋供夫妻共同生活的前提下,该购房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赠予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四)夫妻双方共有‘有限产权 房屋的分割

“有限产权”房屋又称为福利房,通常仅出售给房屋所有单位的职工并在出售价格中折算夫妻双方的工龄。职工购买福利房后享有永久居住权、使用收益权、有限的处分权和继承权等权利,但职工并不享有完全的房屋产权,单位还拥有部分产权。夫妻双方在享受了一方的福利购房待遇后,另一方就丧失了再次购买本单位福利房的权利。离婚时如何分割这部分财产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有限产权”房屋的分割按以下原则处理:如夫妻双方对房屋分割有协议的,只要该协议未违反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单位也同意的,则按协议进行分割;如夫妻双方对房屋归属有争议,并且双方的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经双方同意,可通过竞价的方式解决;如夫妻双方既达不成协议也不愿通过竞价方式解决,此时只能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判决。分得“有限产权”房屋的一方,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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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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