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一方与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一方或多方在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条件下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合作开发是
上诉人(原审被告):福建祥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长福村5幢102室。 委托代理人:郑成尧,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炜,北京
对于房地产开发业,土地和资金都是必不可少的资源,缺了任何一个,开发无从谈起。即使是神通广大的房地产商,也经常面临拥有土地使用权但缺乏资金或资金充足但没有土地的窘
原告:某某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下称产权处)。 被告:深圳蛇口xx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 1991年12月18日,xx公司与珠海市红旗华侨实业总公
热门分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