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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包括哪些部分,效力先后顺序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7 11:58:06 人浏览

导读:

建施双方关于工程的所有约定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由于合同繁杂,难免存在含义或解释不一致的地方,因此
建施双方关于工程的所有约定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由于合同繁杂,难免存在含义或解释不一致的地方,因此双方必须确定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一般而言,其先后适用顺序如上述所列。但有时建设方为更好地维护其自身的利益,往往约定合同的专用条款、通用条款的效力高于投标书及附件的效力,甚至约定招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效力优于投标书及附件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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