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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转让协议有用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3 12:47:38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我们应该都听过集资房,集资房是属于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员工的住房问题,能够享受这种集资房的员工也是需要具备很多条件的。那么哪类集资房可以转让?集资房转让协议有用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活中,我们应该都听过集资房,集资房是属于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员工的住房问题,能够享受这种集资房的员工也是需要具备很多条件的。那么哪类集资房可以转让?集资房转让协议有用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哪类集资房可以转让

  1、已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

  (1)产权全部是单位的集资房转让

  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产权在单位,单位员工个人只具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没有处分权,如果员工转让该集资房,转让行为是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转让协议当然无效。转让协议无效,双方可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转让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3)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转让

  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况且自《物权法》实施后,不动产是登记主义,集资房登记有共有人的情况,因此第三人在购买集资房时,是可以知道单位是共有人的,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再者,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

  2、未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当前,集资房纠纷主要是此类纠纷,此类转让协议应该有效。

  二、集资房转让协议有用吗

  取得房产证后转让协议就有效,否则属于无权处分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若出卖人拥有全部产权,当然可以将房产依法转让。只要交易双方办妥过户手续即可。但卖方若只享有房产的部分产权,其单位就可依据法律及与员工的约定,享有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限制条件、优先购买等权利。

  若集资所建房产无其他限制转让的条款限制,则《转让合同》是有效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集资房转让问题以及集资房转让协议有用吗的相关法律知识。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有限购买的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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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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