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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0 06:47:44 人浏览

导读:

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

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第十条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开发商如不出示或者不提供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构成违约,买受人因此拒绝接收商品住宅的,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应当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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