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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交房约定,应该怎样向开发商追索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0 04:13:00 人浏览

导读:

未达到交房约定,应该怎样向开发商追索赔偿?各位律师好,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收房交房标准,其中有约定:3月15日收房,。。。。小区的学校和幼儿园在交房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如果没有达到交房标准,按日万分之2赔偿。。。,但至今也没看到学校和幼儿园的竣工验

未达到交房约定,应该怎样向开发商追索赔偿?
各位律师好,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收房交房标准,其中有约定:“3月15日收房,。。。。小区的学校和幼儿园在交房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如果没有达到交房标准,按日万分之2赔偿。。。”,
但至今也没看到学校和幼儿园的竣工验收报告,这样的情况下,该如何找开发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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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先与开发商协商一下如何解决,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可向开发商提赔偿要求,协商不成,可考虑直接起诉。
交房标准一般分为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一般合同都仅仅会约定市政基础设施的违约责任,不会约定其他设施的违约责任。所以,建议你再次核对合同上约定。(点击23)
如果合同确实如此约定,自然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和事实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中的“达到竣工标准”,是不是以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竣工验收报告”为依据?如果开发商说,达到标准了,但是没有“报告”可以么?
不可以,达不达到标准不是开发商说了算,要是开发商说了算,那就没有达不到标准的了,呵呵,是吧
如何没有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即使现在收房了,那房子也不是你的,因为办不了房产证,从现在情况看,房子是严重不合标准,那么验收也通不过,那些报告书也办不下来,所以房产证也办不下来,于是开发商就想办法拖,拿个物业当箭牌,最后发展我觉得比“花样年华”还严重,大家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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