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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不在本市致使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未促成交易中介不得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0 09:27:51 人浏览

导读:

房主不在本市致使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未促成交易中介不得索酬2008-2-288:37:57来源:秦楚网-十堰晚报日前,市民孙先生称,其通过中介人准备购买一套房子,在签订合同交付订金后,他发现房主本人并不在本市,办理不了过户手续。孙先生认为中介对自己隐瞒了房源的真

房主不在本市致使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未促成交易中介不得索酬
2008-2-288:37:57来源:秦楚网-十堰晚报
日前,市民孙先生称,其通过中介人准备购买一套房子,在签订合同交付订金后,他发现房主本人并不在本市,办理不了过户手续。孙先生认为中介对自己隐瞒了房源的真实信息,应该全额退其中介费。
【投诉者说】
房子没买成中介不退费
市民孙先生投诉:去年12月份,我在三堰天桥附近看到一条张贴在路边电线杆上的出售房屋信息。经联系,当天中介人就领着我去看了房子。当时去看房时,同行的还有一位自称是房主母亲的大娘,说自己是帮儿子卖房。看完房后,我对房屋基本情况都很满意,我们就约定在12月23日上午签合同。按照规定,签合同时房主本人应该到场,但那天大娘的儿子没来,中介人称房主没来没关系,母亲给儿子卖房肯定没问题。我便和中介签了合同,之后我交了10000元订金并给了1500元中介费。
按照合同约定,我在今年1月30日之前把房款备齐,等中介通知我去交钱办过户。但到了约定时间,中介并没通知我去交全款。我给中介打电话,中介刚开始说房主有事,后来又说房子出了点问题但并不影响买卖让我等等,但直到现在中介仍没通知我去交全款办手续。我再次找到中介,中介却说房子是大娘儿子的,但现在大娘儿子不在十堰。我一听就着急了。但中介说房主不在也能帮我办过户,让我再等等,可等来的结果却是房主在外地办不了过户。既然房子买不成了,我觉得中介应该退给我订金和中介费,但中介说他们没有责任不肯退。几经周折,中介答应退给我10000元订金,但余下的中介费却不给我。
【中介说法】
履行了职责不退费
记者根据市民孙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了发布信息出售房屋的中介,询问有关退还中介费的事宜,一位自称是负责人的张女士说:“我们中介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按公司规定不能退给孙先生中介费,我是出于对客户的考虑才作主把订金退给了孙先生。当初那位大娘来登记房屋信息的时候带来了她本人的身份证、房本和房主身份证,大娘说房子是她儿子的,她儿子同意卖房。我们认真核实了有关房子的相关证件后,才把房屋销售信息发布出去的。但到办理过户的那天,我们才发现办不了,我们之前也被蒙在鼓里。按公司规定我们履行了带客户看房的责任,中介费是不应该退的,况且孙先生没买成房子也不是我们的错。”
【律师支招】
中介未促成交易不得索酬
湖北齐达新律师事务所律师靳谢兵认为,既然因为真正的房主没在而未能办理过户手续,说明房主没有出具让其父母出售该房的合法委托授权手续。如果房主没有委托授权其父母出售该房,其父母就无权出售,那么其父母与买房的孙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不能成立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能要求支付报酬,可以要求登记卖房一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仅指必要合理的实际花费。另外,他还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到有资质的大型房屋中介公司选房,不要轻信街头“野广告”。(记者 夏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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