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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产权70年后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19:17:54 人浏览

导读:

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是,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个人有使用权但是却没有所有权。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安置房,那么安置房产权70年后归谁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是,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个人有使用权但是却没有所有权。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安置房,那么安置房产权70年后归谁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安置房产权70年后归谁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二、安置房70年后应该怎么办

  1、安置房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

  2、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

  3、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

  五、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六、安置房土地证年限到期,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三、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房子是每个人都很重视的事情,如果您需要买房的话,一定要在正规的中介所购买房屋,仔细阅读合同。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安置房产权70年后归谁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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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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