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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民工买房有财政补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3 09:57:09 人浏览

导读:

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25日在南昌开幕,省长鹿心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符合条件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将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

  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25日在南昌开幕,省长鹿心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符合条件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将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

  在务工地购房的农民工不足1%

  来自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的统计数据显示,至2014年末,在江西省内从业的农民工共351.3万人,在务工地购房的仅为0.7%。

  为了激励农民工进城购房,去年1月起,玉山县实施购房优惠,鼓励农(居)民进城购房置业。优惠政策实行第二个月,在玉山县城打工的小魏就在县里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不仅每平方米政府补贴300元,契税还能省一半,前后算下来,小魏总共省了3万多元。

  去年6月,余干县也出台相关规定,明确提出鼓励居(农)民进城买房。

  去年8月,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到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努力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畴。

  完善公积金制度实现异地支取

  “这个政策太好了,以后买房有财政补贴,还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在南昌打工的萍乡上栗县农民工小刘听到这一消息如是说。

  “这确实是个利好政策,但是把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操作起来难度不小。”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彭迪云认为,农民工流动性强,从过去经验看,很多农民工不要说交住房公积金,连最基本的保险都不愿意交,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打消农民工的顾虑——在任何地方交的住房公积金,最后都能回到个人账户里,还要实现异地支取。另外,目前对于农民购房后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并不健全,因此农民购房后还款执行难度较大。购房农民的户籍与其原有宅基地、耕地的矛盾如何处理解决,也是问题之一。

  落户配套政策需尽快落地

  省发改委主任吴晓军介绍,预计未来五年,将有450万农民进城。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朱丽萌认为,农民工离开农村在城市工作以后,不可能租一辈子房子,他们也有很强烈的住房需求,换句话说也是“刚需”。因此,出台政策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也能改善农民工住房条件。

  “让更多的农民在城市有所居,可以把农村富余劳动力真正解放出来。”江西财经大学鄱阳湖生态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李秀香说,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还需要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才能让大家买得安心。其中最关键的,是要让他们在城市能就业,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收入,同时还要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真正实现市民化。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去库存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房地产“去库存”纳入2016年经济工作的“五大任务”中。省长鹿心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积极做好商品房“去库存”工作。

  彭迪云说,去库存有很多方式,除了补贴农民工购房,政府住房保障也要转型。他举例说,发达国家进行棚户区改造,政府给予的是货币补贴,而不是分配实物,这样更有利于消化商品住宅。

  彭迪云表示,政府应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国外比较成熟,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模式,这是多赢,开发商可以资金回笼,老百姓租赁经济压力很小,市场上商品房可以去库存,还可以刺激房屋租赁市场。”

  针对商品房库存问题,受访专家皆表示,政府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回购一部分库存房,作为廉租房向特定人群销售。“对于买不起房的农民工,可以先以租房的形式,比如租了多少年,累计租金可以纳入购房款,采取以租代购的形式,对农民工购房意愿和拥有房屋产权都是吸引。”

  (原标题:江西农民工和个体户将纳入公积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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