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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申请土地“征转分离”试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9 21:13:1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今天是全国第23个土地日,在上周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召开的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会议上,佛山获评综合奖二等奖和节约集约用地奖,且获得150万元奖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作为全国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佛山正探索试行土地征转分离。因通行权

  核心内容:今天是全国第23个土地日,在上周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召开的“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会议上,佛山获评“综合奖二等奖”和“节约集约用地奖”,且获得150万元奖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作为全国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佛山正探索试行“土地征转分离”。

  因通行权受限土地尝试补偿损失

  2001年8月,佛山成为全国首批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时隔9年,佛山市再次获批成为新一轮试点城市,重点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房屋拆迁补偿试点工作。

  “目前,佛山正在探索建立因受通行权而限制使用土地的补偿机制”,佛山市国土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管道设施及空中走廊对应的土地不需永久征用,但会限制土地的使用条件。“为保障原土地产权人权益,我们也尝试对这一类型用地进行地力损失补偿。”

  佛山申请“征转分离”试点

  此外,佛山正在积极探索试行“土地征转分离”———土地的征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相分离。“征转分离”是按照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审批相分离的思路,先批准征收后批准转用或省级批准转用、市县批准征用的用地审批模式。“因为强化权责一致,可以加快征地实施,保障项目及时用地。”

  “例如佛山新城、一汽大众项目的建设等,用地规模超出了年度用地计划,得多次征地。由于开发周期长,如果不能一次完成征地,未来征地补偿标准若发生变化,也容易引发民众纠纷。”该负责人表示,基于现实情况,希望国土资源部适时批准佛山开展“征转分离”试点,重点探索“先征后转”。

  将开展宅基地地籍调查

  2011年,国土资源部下发“60号文”,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核定,佛山共有应发证经济社(村民小组)3770个,截至2013年5月底,全市累计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3743个,发证完成率99.28%。

  “随着‘政经分离’的推进,农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使用权需要尽快确权。同时,佛山目前宅基地问题突出,发证覆盖率仅为93.99%。”该负责人介绍,“下阶段,佛山将通过开展宅基地地籍调查,进一步摸清底数,理清历史遗留问题。”[page]

  据悉,佛山市已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市级检查验收工作,全市评分为96.47分,总体评价为“优秀”(其中禅城区总体评价为“良好”,南海、高明和三水区总体评价均为“优秀”)。

  正申请提高耕地保护补贴

  随着全省开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用地的产出效益显著,农业用地收益低迷。2012年,广东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而此项政策,佛山是全省首位倡导者。2010年,《佛山市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正式获批在全市实施,补贴范围为全市73万亩基本农田,补贴标准最高的区域为500元每亩,由市区镇三级财政出资,其中80%直接补贴农民。

  直到2013年,佛山全市共累计发放补贴资金约7亿元。“补贴机制实施以来,佛山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显著下降。”该负责人介绍。但目前的补贴标准偏低,正在向市政府申请,争取补贴标准每年每亩增加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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