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地产动态 > 擅自进行房屋产权变更应该如何处理?

擅自进行房屋产权变更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5 16:23:2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房屋共有人一方私自变更房产登记效力如何?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房产登记变更的法律知识内容。【问】我的朋友96年与前妻共同买了一处房子,前妻为所有人,我的朋友为...

  核心内容:房屋共有人一方私自变更房产登记效力如何?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房产登记变更的法律知识内容。

  【问】

  我的朋友96年与前妻共同买了一处房子,前妻为所有人,我的朋友为共有人。97年双方协商离婚,因为当时对方的母亲暂住该房双方未做处理。98年,对方私自变更登记,删除了我朋友的共有人资格。2002年要求分割该房时才知道,我的朋友于6月份在行政庭起诉,要求撤销对方98年的房产证并发给共有证。但房管局答辩时拿出了一个决定,说在2002年4月就已经注销了98年的房产证,法院动员我的朋友撤诉,我的朋友不愿撤。请问法院最后可能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的朋友能最终解决发共有证的问题吗?

  【解答】

  1)你家房产的所有人为你朋友和他的前妻二人共有;

  2)房管部门未经共有人同意就擅自应某一共有人要求而变更了所有人,该行为违反了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

  3)你的朋友可以撤诉,即房产部门又确认了该房属于你朋友和他前妻的共有财产。如果不愿撤诉,法院应当判决房产部门九八年的变更登记违法。

  4)《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人,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

  第七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证件:

  (一) 新建、翻建和扩建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

  (二) 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

  (三) 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四) 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和契证;

  (五) 继承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件和契证;

  (六) 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和契证;

  (七) 获准拆除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证件。

  证件不全或房屋所有权不清楚的,暂缓登记,待条件成熟后办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