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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名缴税收还是不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9 00:21:53 人浏览

导读:

仅隔一天时间,“婚前房产加名缴税”问题变得扑朔迷离。前天,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还言之凿凿地表示,要从当天就开始收3%的契税。一番表态引发轩然大波。然而昨天,地税部门却拿出一份通稿,改口称:将以国税总局的文件为准。

  仅隔一天时间,“婚前房产加名缴税”问题变得扑朔迷离。前天,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还言之凿凿地表示,要从当天就开始收3%的契税。一番表态引发轩然大波。然而昨天,地税部门却拿出一份通稿,改口称:将以国税总局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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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国家税务总局意见明确后将按规定执行

  昨天下午,快报记者接到了南京市地税局发来的一份通稿,文中先对南京市地税局“夫妻加名收契税”的缘由进行了解释,根据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婚前房产归个人所有,将原本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即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转移给另一方,按照现行规定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文中还表示,夫妻间对婚前房产加名收税,南京并不是第一家,“目前,成都、青岛、泉州、苏州、无锡等城市都已针对这一行为征收契税。”文中还说明,目前尚未出现“首例加名缴税”:“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南京并未出现明显的‘加名热’,市地税局尚未收到一起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的受理件。”

  可令人疑惑的是,南京究竟是否执行新政策,文中并未作明确说明,只表示“市级税务机关无权制定税收政策,市地税局已积极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据悉,全国很多地方也向国税总局反映。国税总局正在着手研究具体意见,待正式意见明确后,地税部门将按上级规定执行。”

  收不收、怎么收?依然没明确

  23日的回应只是重申原来的规定要执行

  耐人寻味的是,这份通稿对从8月23日开始收税的表态,只字未提。那现在到底收不收?有关人士称,现在如果有人要求加名,会按照正常的程序受理登记。据了解,如果要对婚前房产加名,申请人需要先在房产部门办理送件,10个工作日后出件,接着才到税务部门缴税。那此前就办理了送件、还未出件的市民,是否需要缴这笔税呢?对此,地税部门人士表示:“一切以国税总局的文件为准。”

  通稿中还有一句话让人生疑,“市级税务机关无权制定税收政策,市地税局已积极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既然说市级税务机关无权制定税收政策,这是否与8月23日地税局作出收税的表态自相矛盾呢?对此,有关人士解释,23日的回应并无不妥之处,“房屋产权转移时收取3%契税,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本身就有的规定,我们只是重申了要执行而已。这不算是制定税收政策。”

  契税窗口:以最新的说法为准

  工作人员称缴契税的政策很快就会下来

  昨天下午4点,记者来到华侨路房产交易大厅三楼的契税窗口。记者发现,几个窗口上都没有张贴任何新的文件,而以往出现新的税收政策时,地税部门都会在现场予以张贴公示。

  在一个窗口,记者向工作人员咨询关于婚前房产加配偶名字是否要交契税一事。到底现在增加名字要不要交契税呢?这位工作人员回答说:“我们已经将调整后的契税政策上报,正在等待上级部门的研究和批复决定。至于你问的要不要收,怎么收以及一些相关政策解释,目前都没有确定。”

  “这个回答为何与昨天的不一样?昨天你们不是说已经开始收,而且是按照份额的3%交税吗?”记者随即质疑说。对方回答“以最新的说法为准”。

  既然一切都没有个准信,即将办理增加名字的市民该怎么办?工作人员说:“如果你是今天才来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那10个工作日之后应该会到我们这边来了,肯定要交契税的。”记者问:“你怎么能肯定10个工作日之后就一定要收呢?”对方回答说:“政策很快就会下来。”

  快报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无回应

  由此看来,到底将来这个税要不要收,会怎么收,收税的具体时间节点,都要等国税总局的正式说法才“算数”。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国税总局采访。拨打总局一办公室电话后,一名工作人员很快接听。听到记者的询问后,犹豫了片刻表示:“这个要问宣传处,由他们解答。”随后报给记者两个宣传处号码。但记者反复拨打这两个号码,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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